【第四期】农民工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2-12-21 15:07   来源:贵阳网·甲秀新闻  

  一、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

  政策内容:今年以来新吸纳省外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

  政策咨询人(电话):吴杭润  0851-85807310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政策咨询人(电话):张维、郑爽  0851-85807293

  三、农民返乡创业一次性补助

  政策内容:凡我市农村户籍人员,外出务工后返回我市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按3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

  政策咨询人(电话):张维、陈亚林  0851-85807293

  四、评选表彰“农民返乡创业之星”

  政策内容:为表彰农民返乡创业典型示范作用,对创业规模较大、吸纳就业人数较多、带动示范作用较好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典型,按带动并稳定就业人数给予补助1-3万元。

  政策咨询人(电话):张维、陈亚林  0851-85807293

  五、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政策内容: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每一个创业扶持对象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

  政策咨询人(电话):张维、郑爽  0851-85807293

  六、认定农民工创业示范点

  政策内容: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创业企业按程序申报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被认定为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点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政策咨询人(电话):肖正伟  0851-87988558

  七、认定市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

  政策内容:为大力推动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各区(市、县)结合实际,规划建立各具特色的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设立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补助,经认定授牌的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补助。

  政策咨询人(电话):张维、陈亚林  0851-85807293

  八、失业保险补助金

  政策内容: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政策咨询人(电话):戴毅玲、李婵娟  0851-85871415

  九、一次性生活补助

  政策内容: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该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和连续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的计算期限,对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政策咨询人(电话):戴毅玲、李婵娟  0851-85871415

  编辑:田娟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