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2-08-05 11:11   来源:观山湖频道  

  8月2日下午,观山湖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交管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世纪城街道与有关企业共同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全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秩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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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违法骑车人员进行教育处罚

  自6月30日恢复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以来,市民出行方式有了更多选择,有效解决了“道路通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但随之也存在一些超员、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及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城市拥堵治理等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为解决上述问题,创造更加良好的交通环境,当天,观山湖区相关部门执法人员按照“三车整治”工作要求,在观山湖区辖区各主次干道,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逆行、未佩戴头盔、多人骑行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确保违规骑行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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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违法骑车人员进行教育处罚

  整治行动中,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除了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外,还向骑行人员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向其发放电动车安全骑行宣传资料,通过“处罚+纠正+教育”的形式,进一步加深骑行人员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规范其驾驶行为。在世纪城福州街、龙泉苑街,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牌照缺失、车辆张贴小广告等乱象进行了治理,并现场核查网格长、网格员在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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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牌照缺失的车辆进行拖离

  据统计,整治期间,共计发现乱停乱放车辆6台,被张贴小广告车辆15台,牌照缺失车辆6台,暂扣无人管理车辆6台,回收无牌车辆6台,查处不戴头盔107人,违法载人车辆7辆,并现场督促企业加大人力投入,及时清除车辆小广告。

  作者:郝涌智  通讯员:周维彬 许强峰

  来源:观山湖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华莹

  统筹:胡家欢

  编审:刘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