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自治县检察院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发布时间:2022-07-04 16:45   来源:遵义日报  

  务川自治县检察院打好环境保护“组合拳”,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据统计,2021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35件,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金30余万元;办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0份;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金5.8万余元;督促违法当事人开展补植复绿20余亩,增殖放流8万余尾。

  近年来,务川自治县检察院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按照“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模式,积极履职,守护绿水青山。同时,除了惩治犯罪,该院还充分发挥监督、预防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打好环境保护“组合拳”,把生态环境保护贯穿检察工作各个环节。

  为从严从快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检察干警利用无人机拍摄取证,检察长带头出庭公诉,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辖区各村委干部到庭旁听。

  为强化协作配合,该院主动对接各相关部门,在侦查环节与公安机关联动,所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均提前介入;在审查起诉环节,与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对接,细化制定生态修复方案,确保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在诉讼环节,积极与被告人的辩护人联系沟通,促成被告人主动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案件处理后,及时对接发案地人民政府、村居,与主管部门一起开展生态修复过程监督和“回头看”,确保生态修复取得实效。

  此外,该院坚持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零容忍”,凡是对生态环境资源已造成实质性破坏的案件,一律责令开展生态修复,让犯罪分子付出高昂代价;对部分有生态修复意愿,又确因经济困难无力开展生态修复或支付修复金的犯罪嫌疑人,征得其同意后开展劳务替代生态修复。

  (记者 杨义霞)

  编辑: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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