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试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涵盖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

发布时间:2021-09-03 11:26   来源:贵阳网  

贵阳网讯 近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贵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验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主要涵盖“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三大板块。

为贯彻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水平,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结合近年来贵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住建局制定了该《导则》。该《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

该《导则》所称“城镇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前建成而配套基础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居住环境条件不佳、管理服务功能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住宅小区。不包括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

该《导则》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着力解决城镇老旧小区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等问题,完善社区治理体系,补齐城市配套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努力提升城镇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基础类改造的分项工程有供水与排水设施、道路整治、市政与海绵设施、电气(照明)与防雷设施管线(道)设施、环卫设施、楼道整修、外立面整治、屋顶修缮、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安防设施。完善类改造的分项工程有停车设施、电梯加装维护、无障碍通行、信报箱(智能快件箱)。提升类改造的分项工程有社区综合服务、老年人服务、电动汽车(自行车)充电装置。

本导则由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由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寄送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 明区甘平路4号,邮编:550006)。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商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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