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8-30 11:14   来源:甲秀南明  

  随着生活质量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满足,养狗的人也越来越多,文明养犬亦成为了大家讨论的热门话题。

  为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进一步规范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系列文明养犬宣传活动,通过在辖区内设置“文明养犬”劝导点、发放宣传资料、在各小区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文明养犬温馨提示和文明养犬通告等形式,引导养犬人积极参与到文明养犬的队伍中来,推动形成文明养犬的社会新风尚。

设置的宣传标语

  “遛狗要牵绳,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出门要随身携带纸巾或者塑料袋方便处理宠物粪便......”一系列文明养犬引导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居民群众的赞同和支持,大街上、草坪里很少再出现宠物的粪便,居民的文明养犬意识不断提升。

  文明养犬温馨提示:

  1.遵规守约、依法养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关于饲养犬只的有关规定,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和犬只疫苗注射。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2.加强管理、安全养犬。外出遛犬时为犬只戴上犬绳、嘴套、犬牌,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除了导盲犬、助残犬外,不带犬进入饭店、学校、医院、商场、公共交通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其他设置禁入标识的区域。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

  3.爱护环境、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避免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随地排泄,随身带好清理工具,及时妥善清理犬只粪便。不在公共楼道、楼顶、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

  4.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避免纠纷。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戴嘴套等有效强制措施。乘坐电梯时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发生犬只伤人等事件时,应立即对伤者实施救治,并承担相应责任。不遗弃、虐待犬只。

  (全媒体记者 江萍)

  编辑:李华莹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