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方面不合规,贵阳国际城一物管收到罚单!

发布时间:2021-08-17 09:13   来源:贵阳消防  

今年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最高可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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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至13日,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明大队到辖区花果园、太升国际、国际城等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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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由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高层建筑国际城H1组团2号楼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足的情况,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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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南明大队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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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下面这7种行为,可能面临最高1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 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 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 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 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 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

其中,第二种行为,很多有电动车的市民经常会违反,一定要改掉以往的坏习惯,远离火灾隐患保平安。

  编辑:宋德政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