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进行时】贵阳将重点整治十类不文明行为

发布时间:2021-07-30 08:53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由贵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明确,贵阳市重点整治十类不文明行为,包括行人违法横穿道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行驶,驾驶机动车乱停靠、乱插队、乱鸣笛、不礼让行人;高空抛物、高空坠物;乱贴、乱涂、乱发小广告,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乱丢、乱倒生活垃圾,乱倒、遗撒、违规堆放建筑垃圾;饲养畜禽等不采取安全和卫生措施,在禁止区域遛犬;在小区公共空间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栽乱种;违规占道经营;随地吐痰,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从事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肖达钰莎

  编辑:高春春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