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19 12:23   来源:修文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维护好修文县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修文县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作风整顿为契机,结合2021年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和事,建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专项治理工作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形成高压态势,规范在职教师从教行为,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通过专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能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县教育系统形成教师爱岗敬业、风清气正、教书育人、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清理内容

(一)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进行有偿补课的。

(二)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房屋及学生家庭等场所给学生授课或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三)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家委会、假借给朋友亲戚小孩补习等名义进行有偿补课的。

(四)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提供生源的。

(五)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网络开展线上有偿补课行为的。

四、治理范围

全县公民办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五、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2021年7月开始,2021年11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份)

1.全面动员部署。各校要及时制定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确保全校教师知晓专项治理内容及要求。

2.抓好学习领悟。结合2021年师德专题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或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教师法》、《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筑教办发(2019) 82号)、《关于印发<修文县教育局2021年师德专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修教通〔2021〕43号)等文件。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幕、公示栏、家长QQ群、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公开教师承诺书等形式, 广泛宣传严禁有偿补课政策法规,切实增强教师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4.完成承诺书签订。各公民办学校必须在7月10日前完成《贵阳市中小学教师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在岗教师全员签订,承诺书签订后由学校统一归存到教师个人档案并录入教师师德电子档案。各学校请于7月12日前将承诺书签订情况(签订人数、宣传方式、现场照片等)形成书面汇报材料(word和盖章pdf格式)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包保科室将以抽查形式到校检查实际签订情况,对谎报瞒报落实不力的将严肃处理。

(二)自查自纠阶段(8-9月份)

1.认真查摆问题。全县各中小学校和教师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己查摆、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具体内容见附件2 ) 、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等调查方式,对照治理内容和要求,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形成问题清单,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限时整改。

2.明确政策界定。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学校对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能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追究;对有禁不止,继续顶风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对在职教师顶风违纪进行有偿补课的从重从快处理。坚决对组织参与了有偿补课的教师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等重大事项中实行“一票否决”。

3.建立健全责任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包保制,落实校长、中层干部、教研组、教师等逐级包保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校校长要与每名在职教师签订责任书,明确师德师风专项治理任务要求及问责机制,以此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份)

1.加强监督检查。以教育局各包保科室为责任主体,将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结合起来,通过听、看、问、访、查等方式,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督检查。同时设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24 小时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全社会监督。

2.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对有偿补课的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对家长和社会反映出来的问题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办,从严从重,决不手软。对有偿补课治理不力,有偿补课问题易发频发的学校,进行全县通报,并落实约谈工作机制,在目标工作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3.严肃问责追究。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有偿补课案件,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凡查实中小学教师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的,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对行为恶劣、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将开除公职,注销教师资格,同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校长进行严肃追责,做到“一案双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

1.各级各类学校要对专项整治活动查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进一步建立制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考评奖惩、有偿补课承诺制度、年度教师考核等制度。

2.县教育局将利用典型案件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教师、健全一套制度、促动一所学校”。将专项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抵制有偿补课的制度体系。

3.各公民办学校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11月底报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早谋划,认真落实,抓出成效。各中小学校是整治有偿补课的主要责任单位。校长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整治工作负具体责任;全体在职教师对整治工作负直接责任,自觉抵制和拒绝有偿补课行为。各校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做好宣传教育

县教育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专项治理内容 及要求,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迅速将禁止有偿补课要求传达到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做好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工作。学校和教师要向家长公开承诺,告知学生和家长要拒绝有偿(违规)补课,为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构建监督体系

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热线:0851—82372149;邮箱:xwxjyjbgs514@l163.com,并向社会公布。

修文县教育局

2021年7月7日

  编辑:余杨智

  统筹:崔林林

  编审:鲜晓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