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贵阳贵安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3 15:14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各区(市、县)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协作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贵阳贵安医保电子凭证的覆盖和应用,经局主要领导审定,现将《2021年贵阳贵安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贵阳贵安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0号)、《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贵阳市、贵安新区要确保2021年底前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不低于60%,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医药机构)全量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实现无障碍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作为看病就医、购药的有效凭证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广应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现就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善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应用场景

  按照《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贵阳贵安定点医药机构要全量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和扫码应用。贵阳市根据要求,现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的环境部署,具体如下:

  (一)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还未支持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的定点医药机构,在6月1日前参照此前下发的《贵州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两定接入医保支付接口编程接口规范》,完成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的扫码应用场景的改造。

  (二)支付直通程序推广。包括无HIS系统的定点医药机构下载安装医保支付直通程序后,进行软件升级即可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应用。

  (三)扫码终端设备配备。医保电子凭证是以二维码的形式进行展码,除软件系统支持外,还需扫码设备进行识别。识读终端可以是手持式扫码设备或固定式扫码设备,原则上由医药机构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原扫码设备可利旧使用。其他类别的医保电子凭证综合服务终端等,国家医保局正在统一制定标准,待国家、省下发规范标准和实施方案后再行全面推广。

  二、责任分工

  (一)各区(市、县)医疗保障局

  1.在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经办大厅、县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委会、村卫生室显要位置摆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短信、微信、支付宝、有线电视、新媒体、网站、户外广告、乡村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办大厅办理业务的参保人群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加强与辖区银行业务经办点及微信、支付宝相关推广人员对接,确保参保群众人人皆知,协作完成省医保局下达的2021年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任务。

  3.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开通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定点医药机构全量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应用。

  4.要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对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任务进行合理安排。

  (二)各定点医药机构

  1.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全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在显要位置摆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3.自行配备手持式或固定式扫码设备,确保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应用场景。开通标准为至少有一笔医保电子凭证扫码交易结算成功。

  4.加强对参保人员的引导,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和使用电子医保凭证进行结算。

  5.有导医的定点医药机构,要培训导医负责就医群众关于医保电子凭证的咨询工作。涉及到微信、支付宝应用的可与微信、支付宝推广员联系获取必要的支持。

  (三)协作单位(银行、保险、融媒体中心)

  1.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全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提供宣传阵地,协助我局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宣传。

  3.在网点显要位置摆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电子显示屏、电视屏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4.银行、保险部门根据我局提供的宣传资料模版印制宣传资料。

  5.银行要积极协助当地医保部门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运营商

  1.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全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提供宣传阵地,在网点显要位置摆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电子显示屏、电视屏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3.向用户发送短信宣传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

  (五)微信、支付宝

  1.积极配合各区(市、县)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和使用的培训、推广宣传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2.提供定点医药机构的宣传海报、易拉宝、贴纸等宣传资料,提供线上线下推广宣传服务,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方式

  方式1: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领、认证、激活(附件1)。

  方式2:通过“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申领、认证、激活(附件2)。

  方式3:通过支付宝、微信相应的应用申领、认证、激活(附件3)。

  方式4:其他激活方式申领、认证、激活(附件4)。

  四、相关事宜

  (一)把握时间节点。2021年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宣传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参与单位要加强协作,并将医保电子凭证申领、认证、激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我局,确保这项便民、利民、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市医保局将定期对各区(市、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推广工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和调度,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

  贵阳市医保基金监管服务中心:徐颖 84139770

  微信医保运营:贺承丞***********

  支付宝医保运营:杨侪显***********

  附:

  附件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方式

  附件2.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激活方式

  附件3.微信、支付宝激活方式

  附件4.其他激活方式

  编辑:罗锦芝

  统筹:张强

  编审:魏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