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贵州基层社会治理越扎越深

发布时间:2021-02-28 21:15   来源:贵阳网  

  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十三五”时期(2016年—2020年),贵州民政纵深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建、共治、共享相互作用,自治、法治、德治同步发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广泛参与,在充分彰显制度优势中贡献“民政智慧”。 

  “大事有人带,公益有人管,纠纷有人解。”从2019年开始,遵义市湄潭县西河镇石家寨村以村规民约借力“寨管家”,创新探索出“寨管家”农村基层社会治理“3+N”新模式,“3”即镇干部做指导员、村干部做包保员、村民组长兼寨长做管理员;“N”是寨里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护林员、安全员等,让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十三五”时期,贵州民政不断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夯实基层基础,激发社会活力,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社区服务功能方面,截至目前,全省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形成了以社区服务中心(站)为主体、各类专项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室内外设施相结合的服务网络。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治理能力方面,完成安置点设置街道办事处工作,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设置街道59个;指导设立社区居(村)民委员会441个、居(村)民小组3954个;指导安置区居(村)委会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开展居(村)务公开。 

  基层民主建设方面,绝大多数居(村)建立了基层协商制度,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社区协商新局面。持续开展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工作,已命名1323个村规民约示范村。 

  行政区划调整方面,撤销遵义县设立播州区,撤销盘县、兴仁县设立盘州市、兴仁市,撤销水城县设立水城区,市辖区和县级市占县级政区的比例由22.73%提升到28.41%;全省乡减少86个,镇增加37个,街道增加188个,镇(街道)占乡级行政区划79.13%,比“十二五”末提高了8.4个百分点,助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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