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贵阳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21-02-27 12:09   来源:贵阳消防  

  按照《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自2月27日零时起,在贵阳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将全面禁放。未燃放完的烟花爆竹储存在家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可及时上交到附近派出所,集中无害化销毁。

  按照《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贵阳执行南明区、云岩区一环内全年禁放,二环内全年禁售;观山湖区所有街道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放禁售,其余地区采取限制燃放、销售。

  具体燃放要求根据各区市县相关部门当年公布的时间和区域为准。

  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的8时至24时可以燃放,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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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禁放区外,以下禁放点周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3、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

  4、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5、车站、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8、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

  9、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 、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10、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11、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2、各类公园、南明河畔两侧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

  13、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等。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呼吁市民朋友不放、少放烟花爆竹,较少污染物排放,为贵阳市的碧云蓝天贡献一份力量。

  编辑:胡家欢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