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00000元!花溪法院开出首张虚假诉讼罚单

发布时间:2021-01-21 19:05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贵阳网讯 为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发生时更好维护自身权益,某物业公司和某房地产公司私自协商倒签协议……近日,花溪区法院开出首张虚假诉讼罚单,依法对伪造证据变更解决争议方式的双方分别处以100000元的罚款。

  2019年,某物业公司与杨某静等14名被告业主产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物业公司在诉至法院时,提交了一份其与某房地产公司2016年7月30日签订的《贵阳花溪某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该合同约定,“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之后,该物业公司补充提交了一份其与某房开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对前述合同补充约定:原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小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补充协议》显示签订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

送达罚款文书

  当花溪法院向该物业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核实该《补充协议》的真实性时,其表示回去与公司核实,但之后未有回应并全部撤回起诉。

  2020年5月,这家物业公司再次提起诉讼,仍然依据前述《物业委托合同》及《补充协议》。而当花溪法院再次向该公司和某房开公司核实《补充协议》签订情况时,得到了“该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后倒签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时,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的回复。

  因某物业公司和某房开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存在倒签行为,将解决争议的方式由“仲裁”变更为“诉讼”,属于伪造证据,故花溪法院认为该做法损害了广大业主的权利。

  最终,花溪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条款,对该物业公司、某房开公司分别罚款100,000元,开出首张虚假诉讼罚单。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陈佳艺)

  编辑:宋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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