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加强食品摊贩监管 守护市民“舌尖安全”

发布时间:2021-01-04 12:15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12月21日晚,观山湖区云上方舟附近的夜市十分热闹,部分摊贩正在售卖烤豆腐、烤肉等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对食品摊贩的监管,让我们吃得更放心。”一名正在夜市购买小吃的市民说。

  贵阳市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食品安全满意度调研分析报告显示,早夜市、路边摊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广大市民群众关注。“食品摊贩多数设置在街头等区域经营,存在经营分散、流动性强、季节性强及加工条件和‘三防’设施简陋等一定程度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综合协调处有关负责人说,为强化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督促和引导辖区食品摊贩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探索食品摊贩规范化管理新业态新模式。

  如何做好宣传,延伸监管“触角”,守护市民“舌尖安全”?在白云区牛场乡、龚家寨街道,宣传栏上张贴的《牛场布依族乡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铝兴社区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和美巷夜市摊区管理的规定(试行)》等制度性文件,详细介绍了区卫健、生态、市场监管等各部门的相关工作职责,要求食品摊贩在固定地段、范围和规定时间内从事餐饮服务,确定了负责辖区夜市临时摊区的安排和审批部门。社区服务点设置的有关台账,也明确登记了食品摊贩备案信息、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等摊贩备案基础资料。

  各级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具备相应的制售食品的设备、设施以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使用的食品包装容器、工具和接触食品的售货设施无毒、无害,符合卫生要求;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消毒产品对人体安全、无害;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全市各区(市、县),各乡(镇)对辖区食品摊贩经营单位进行了摸底排查,对不在固定店铺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的食品经营者,又长时间从事以上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市场监管、城管、市政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合理建设、改造适合食品摊贩经营的集中场所,鼓励食品摊贩集中生产经营,并引导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等固定场所经营。

  针对食品摊贩食品安全问题,各级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在执法中,执法人员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对轻微违法以教育疏导为主,慎用处罚和强制措施,对拒不遵守要求的企业、商户,依法取缔经营。

  此外,贵阳市深入探索“大数据+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将“信息化、积分化、可视化、社会化”的监管思路贯穿其中,针对食品摊贩体量大、规模小、监管难、环境乱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寻找基层经验,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形成基层食品安全共治、共管、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食品安全治理理念的时代化、治理体制的现代化和治理方式的智能化。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罗婧

  编辑:梅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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