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公园里项目破产重整!债权人快去申报债权

发布时间:2022-12-01 11:14来源:亮点黔西南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黔2301破5号

  本院根据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11月17日裁定受理贵州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贵州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2月5日前,向贵州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地点:贵州省兴义市瑞金大道金地首座C座 13 楼;邮政编码:562400;联系人:1、朱雁茹,电话:***********;2、程浩玲,电话:***********)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审计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贵州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州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2月17日8时40分在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编辑:贺孝瑚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