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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农商银行杯”公积金微视频大赛作品征集公告

  为庆祝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20周年,深入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政策,由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办、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导、贵阳日报传媒集团承办的“贵阳农商银行杯”公积金微视频大赛定于2023年10月10日正式启动,现就征集作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公积互助 梦圆安居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1月底

  三、征集对象
  本次大赛分为“团体组”和“个人组”两个类别,征集对象分别为:
  团体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作银行、房开企业、缴存单位以及其他有微视频创作能力的单位、组织、社会团体等。
  个人组:关心关注贵阳公积金、具备一定视频创作能力的个人,不满18周岁的由监护人协助报名。

  四、作品要求
  (一)征集方向
  包括但不限于展现在住房公积金政策影响下拼搏向上的故事、反映在住房公积金助力下实现安居乐业的生活图景、讲述住房公积金对改善住房条件的真情实感、记录住房公积金推动贵阳人居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等与贵阳住房公积金相关的主题内容。
  (二)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为3分钟(含3分钟)以内,结构完整、主题清晰的微视频、短视频、公益广告、动漫作品等,体裁不限;
  2.格式为MP4,上传视频大小不超过200M,清晰度为1080P;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
  (三)其他要求
  参赛作品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参赛须为原创作品,谢绝各类大赛已获过奖的作品,如有投稿,一律不参加本次大赛评奖。

  五、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2023年10月10日—10月31日
  (二)网络展播及投票:2023年11月1日—11月7日
  (三)专家评审:2023年11月中旬
  (四)网络公示:2023年11月下旬
  (五)颁奖:2023年11月底

  六、奖项设置
  (一)优秀作品奖
  1.团体组

  一等奖:20000元/名(1名)
  二等奖:10000元/名(2名)
  三等奖:5000元/名 (3名)
  2.个人组
  一等奖:10000元/名(1名)
  二等奖:5000元/名(2名)
  三等奖:3000元/名(5名) 
  优秀作品评奖将综合网络投票成绩(40%)及专家评审评分(60%)计算最终成绩,确定获奖名单。
  (二)最佳人气奖(网络投票数前三名)
  第一名:5000元/名
  第二名:3000元/名
  第三名:1000元/名   
注:以上奖金数额为含税总额,实际发放金额为税后金额,具体税率参照税务机关相应规定要求执行。
  (三)大赛参与奖
  1.有奖学习
  从活动启动到作品投票前期(10月11日-10月31日),每天可不限次数参与有奖学习答题,题目全部回答正确即可参与微信抽奖活动,每日提供微信红包奖品60份,每份价值10元,一位用户每天限领取1次。(奖金池18000元)
  2.投票参与奖
  投票期间,每天从投票用户中随机抽取100名幸运参与者,给予价值10元的红包奖励,一位用户每天限领取1次。(奖金池7000元)

  七、投稿方式
  (一)通过指定官方渠道进入报名界面提交参赛作品:
  通过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甲秀新闻APP、贵阳网5个平台菜单栏、导航栏中“微视频大赛”跳转进入报名界面提交参赛作品。  
  (二)发送邮件将参赛作品投递至大赛组委会指定官方邮箱: gjjwspds2023@126.com (注:邮箱投稿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团体名称、手机号码及作品简介(300字以内)等信息,并附上视频封面图。)

  八、特别声明
  (一)活动组织机构(主办、承办单位)拥有对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可将视频用于媒体推广宣传和展播,不用于商业用途。
  (二)活动组织机构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活动组织机构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三)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作者应自留底稿。
  (四)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自愿接受上述各项条款。
  (五)活动组织机构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活动承办方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进一步解释。

编辑:石婷婷

统筹:黄秋月

编审: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