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文件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阳市自主创业补贴和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领暂行办法>的通知》(筑人社通﹝2020﹞9号)
申报条件: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
申报流程:①街道(乡镇)人社服务机构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审核申请资料和实地核实经营状况;②对初审通过的提交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复审;③对复审通过的,按程序提交联席会议审批;④审批合格的由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发放。
编辑:毛玉丹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