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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贵安新引进人才安家费发放实施细则

  政策内容:

  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人才按照正高职称(首席技师、特级技师)人才6万元、博士(高级技师)4.8万元、硕士(副高职称人才、技师)2.4万元、本科(高级工)1.2万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费。引进人才工作满6个月后兑现50%,在工作单位持续工作满一年后兑现50%。

  文件依据:《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筑党发〔2021〕9号)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所在企业须具备的条件:主营业务属于《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同时在贵阳贵安区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含在贵阳贵安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央属、省属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贵阳贵安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

  企业申报的引进人才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从市外引进到贵阳贵安工作,且落户贵阳贵安;

  (二)与申报企业订立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国(境)外人才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三)从事岗位属有效期内的《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

  申报材料:

  (一)《贵阳贵安新引进人才安家费申报表》,《贵阳贵安新引进人才安家费申报人员花名册》。

  (二)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企业内部公示记录及公示情况说明。

  申报流程:

  安家费的申报由企业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一)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在贵阳贵安一站式人才网上办事平台(#)申报。

  (二)初审。企业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人才工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资料进行初审核实并提出建议意见,报市人才服务中心。

  (三)复核。市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拟补贴建议对象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研究审核,确定拟补贴对象。

  (五)公示。拟补贴对象名单在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兑现。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按程序将补贴资金统一拨付至申报对象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贵安新区自行兑现。

编辑:毛玉丹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