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提示:守护“杀猪饭”里的年味与平安

贵阳网·贵阳新闻讯 新春佳节临近,作为一项深受欢迎的传统民俗,“杀猪饭”等集体聚餐活动在贵安新区各地陆续举办,为节日增添了浓厚的喜庆氛围。然而,人员聚集、场所临时等特点也伴随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传统年味吃得安心、放心,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专项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组织、承办与参与提出详尽指导。
提示明确指出,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乡厨”团队)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为确保监管到位、风险可控,凡在非经营性餐饮场所举办的集体聚餐活动,责任方须提前向活动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报备。报备内容需详尽,包括聚餐时间、具体地点、预计参与人数、拟定菜单、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以及承办团队信息等,并应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从源头落实责任。
环境与人员是基础,聚餐举办场地应提前清扫,确保环境整洁,远离污染源,并做好防鼠防虫措施。承办聚餐的“乡厨”及帮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操作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凡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均不得参与食品加工制作。
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禁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来源不明以及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食材(如野生蘑菇、非法渔获物、野生动物等)。慎用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材,如四季豆、发芽土豆等,并建议不供应凉菜。食品贮存需做到生熟分开、温度适宜,防止交叉污染与变质。
食品加工必须遵循规范,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并有效消毒(如煮沸或蒸汽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妥善保洁,防止二次污染。
对于100人以上的大型聚餐,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个菜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同时,需对醇基燃料等非食用物品进行专人管理,添加醒目警示色,并绝对禁止与食品(尤其是白酒)存放在一起,严防误食误用。
提示也呼吁广大参与者增强安全意识,理性赴宴。对于明显超出场地接待能力的活动,应谨慎参与。就餐时注意观察食品色泽、气味等感官性状,留意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如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及时提醒主办方,或拨打12345、12315热线向监管部门反映。一旦聚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举办者及承办者应立即将患者送医,并停止用餐,同时向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报告,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
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强调,“平安是福,安全为重”。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各方共同尽责,举办承办方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参与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工作,与社会各界携手,确保新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谢孟航

编辑:胡家欢

统筹:刘鹏

编审: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