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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碑风俗

一个为名高仓的地方,它位于修文县城东部,从城边到此7公里有多。

这是一个苗族人数占99.9%的古老村寨。经小山坝,从一条独路进入高仓村地界后前行一段,再有一条环路分岔,两头都可以入村中交汇。

从湖岸西行300来米,在寨中三岔路口,就遇上村里的青年刘虎和姑娘小刘。之前我和刘虎熟识,一起喝过酒。小刘在韩国读过书,毕业回来在村中跟着做事。听说有人来看探古迹,他们早早地在路口等了。这个岔道稍宽些,有往来于扎佐和修文的客车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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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路口一侧,土坎下葱茏的草丛里,藏着一块石碑。我们就是想看个究竟。

刘虎说他说不清楚碑的来历,要等老支书来讲。小刘把手中捏着的弯刀递给刘虎砍草笼,自己联系老支书。老支书向卫是退伍军人,去年满六十就没有当支书了,村事让给年轻人干。我和老向也熟的,只是两三年没有见到了。

小刘联系上老向后,说她翻了一些书,晓得点石碑的来由,但不得个头绪的。刘虎把草笼砍亮开后,现出了一通低矮而湿润的石碑。

这时老向来了,远远地看到我们,打了招呼。我大声喊:“老向,还说你不理我了喃!”老向精神抖擞地走过来,皱纹舒展地说:“我是怕讲不好,多少晓得些。”

老向拣着些大意来说,刘虎补充圆范,小刘插话,我们不时接嘴。就这样你一言我一句地聊下去,就着碑上的文字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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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碑保存完好,人们习惯上称为“禁杀牛”碑。用手指卡了一下大体,碑高有70十厘米,宽40厘米,厚约15厘米。碑上明显地久錾着三行字,从左起竖刻“永遠禁止殺牛”“違者送官追究”两行,左边落笔为“光緒四年五月十五日”。碑文采用繁体,皆为楷体,书风雄健,笔法熟稔。字间大小差异无几,文字精简,碑面无损。

当时是谁提笔所书,何方石匠所錾,村中老人皆回忆不起,年轻人自不必说了。大家在场一致认为,这种纯朴简洁、直接了当的语言和笔法,来自民间是最可靠的。

关于禁止杀牛的事情,此前听村中刘发林主任说过一些,当时未听得完全。与现在说的揉在一起,大意是说,这是为感恩而禁止宰杀耕牛的训示之语。

本身来说,高仓是一个苗族聚居古寨,历来民风淳善,人们热情好客,团结和睦,安居乐业。苗家的习俗中最热闹的要算跳厂和祭祀。跳厂在每年三月三或四月八,喜庆的节日中就有杀牛祭祀一事。而白喜事的祭祀活动则非常严肃的,每遇就要杀牛。有的除了主人家杀一头牛外,至亲至戚也要牵牛来一同宰杀,显得体面。不仅如此,有的人家办事杀牛要达三头。

《礼记·王制》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这是对官家杀牛的训戒。那么对老百姓又如何看待?《唐律疏议》载:“官私马牛,为用处重,牛为耕稼之本,马即致远供军,故杀者徒一年半。”这就说清楚了牛的作用和问题的严重性,标明对于杀牛行为的惩处是很严格的。

古言在先,为后人鉴。毕竟古人早已有言提醒。

有事都要杀牛,是为不忍。人们从祭祀活动中杀牛的行为渐渐有了觉醒,生恻隐之心。寨中有识之士、寨老、族长等认为,大务小事应干净,讲究。牛是衣食父母,不应宰杀,不应吼骂。若是一家比一家地图热闹,那这个风气会变得更坏,行为也不道德。于是号令寨人不要宰杀耕牛。

光绪四年(公元1878),由寨中通笔墨之人书写,主题为“永远禁止杀牛,违者送官追究”。石匠勒石刻碑,立于寨中丁字路口,以警示村中。

至今,寨上人自觉保持不宰杀耕牛的约定,家家户户尊敬耕牛,不打骂耕牛,也从未有人被送官追究。

而每年农历十月初一“牛王节”这天,苗家人用热气腾腾的糯米粑,恭恭敬敬地喂到牛的嘴里,表示诚挚而纯真的感恩。

编辑:舒锐

统筹:董容语

编审:肖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