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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知规正纪纲 知行合一强生态——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月9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特邀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三级主任科员姚俊同志,为全局系统22家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学习解读。

  学习会上,姚俊向参加学习会的党员介绍了党内法规体系和基本情况,对历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对比分析,围绕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修订背景、与时俱进、增加和修订的条款等方面进行了分享交流。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内容,廉政风险防控梳理,对涉及“四风”,信访工作,统计造假,担当作为,政绩观等内容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同时根据《条例》,对党员苗头性,倾向性,违纪情节轻微问题如何处置提出了建议,对党员在受处分期内的选拔任用问题进行了解答。

  学习会上,姚俊结合纪检监察工作阐述了《条例》修订内容中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三个务必”等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新任务新要求,以及坚持从严要求、坚持与时俱进、突出问题导向、完善纪法衔接等特点,进一步帮助大家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各党支部书记纷纷表示要立足本职当好“领头雁”,自觉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党纪学习教育与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学习紧密结合,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在全面推进美丽贵阳建设进程、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阳贵安实践新篇章中作出新贡献。

  作者|唐 慧

  供稿|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邓希容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