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任命刘宇为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
冯其锋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韦达鸾为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马涛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姚俊峰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喜凤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冯其锋的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柴攀的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吴亚鹏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