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甲秀新闻讯 2月29日,贵阳市民政局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十四条地名备案、公告的有关规定,贵阳市观山湖区11条道路已经由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命名。
这11条获得命名的道路分别为:丹云路、平湖路、秋月路、宏阳路、新阳街、丹阳路、富阳街、金岭北街、金岭南街、牧歌街、冬韵街。
公告显示,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记者 曾秦
编辑:胡家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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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