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甲秀新闻讯
【市民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留言】
2月20日,在网上看到“乘客在深圳地铁里休息被收超时服务费”的消息刷屏。我想咨询一下,贵阳地铁有没有收取超时服务费的规定?如有,最长可停留多长时间,超时服务费怎么收取?
【部门回复】
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制定的《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二章票务规则第六条, 乘客每次持票进闸到出闸时限为210分钟,超过210分钟的,补收全线网最高票价的票款。超程的乘客应补交超程票款。但因轨道交通故障或者意外事件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经营单位按照原票价退还票款。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陈林
编辑:冉雨生
统筹:杨林波 杨萱
编审:刘昶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