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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持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

南明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围绕城乡居民关心的养老问题持续发力,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大力提升城乡养老政策知晓率,营造城乡居民参保良好氛围。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为群众在政策方面答疑解惑,通过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为村民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计算、待遇申领相关政策,利用数据比对等方式,精准获取名单,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参保缴费扩面工作,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多缴费,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晓度,截至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3.85万人。

切实发挥社保兜底保障功能,让城乡居民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提高城乡居民缴费档次,鼓励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按年缴费,按照当年缴费金额的10%给予居民补贴,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2023年引导参保群众提高缴费档次人员5000余人,缴费金额均在400元及以上,同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定期对辖区内低保、重残人员数据进行筛查比对,确保低保、重残人员应保尽保,2023年为南明区低保、重残人员累计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698人次、27.87万元。

落实城乡养老“两个机制”,确保城乡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经办流程,严格待遇初复审,提前测算基金需求,严格执行基金专户管理,坚持基金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强化与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协调沟通,确保待遇及时申拨、准确核定、准时发放,同时建立待遇发放台账,定期开展发放失败数据分析,对于当月发放失败的待遇,及时查找原因并纠正,根据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2023年连续2次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涉及1.3万余人。

编辑:毛玉丹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