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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出台实施意见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近日,州人民政府出台《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明确阶段目标、部署重点任务、细化保障措施三个举措,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明确阶段目标。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坚持需求引导和供给优化相结合,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就业促进体制机制,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到2025年,全州平均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64万人以上,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0.85万人以上,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68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确保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保持基本稳定,强化规模性失业风险预警和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部署重点任务。《实施意见》聚焦工作目标,明确6项重点任务,即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四化”建设带动就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支持灵活就业和发展新就业形态;多措并举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稳定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深入挖掘基层政策性岗位吸纳就业;稳定农村劳动力务工规模,持续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充分挖掘就近就地就业岗位;强化就业帮扶,完善全覆盖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帮扶,统筹做好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退捕渔民等群体就业工作;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强化劳动权益保障,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治理欠薪工作机制,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细化保障措施。《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部署推动就业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抓好就业工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政策兑现、加强就业监测、激发争先活力”五项保障措施,确保高质量推进目标任务落实,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通讯员唐锦高 龙静)

编辑:戴敏婕

统筹:赵子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