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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成效显著

近日,毕节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实施情况。

自2008年启动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以来,毕节市在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投入中央资金17.32亿元,治理石漠化土地面积2350.44平方公里,石漠化面积比2016年全国第三次石漠化监测的数据减少1472.4平方公里,石漠化土地面积连续三个监测期持续减少,扩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尤其是“十四五”以来,毕节市获得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资金10.50亿元,规划治理石漠化面积678.05平方公里。

精心谋划,布局规模全省领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确立“十四五”期间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富、绿色转型成效明显目标。2022年结合岩溶地貌实际,科学规划,编制了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为“十四五”期间工作提供指导与遵循。同时,持续推进石漠化治理工作,实施好国家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

着力创新,率先出台核验指南。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实施了《毕节市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核查验收指南(试行)》,规范了核查验收的原则和流程,落实责任到个人;通过公开招投标,落实第三方验收单位,并督导验收单位全面核查验收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县(市、区)林业局抽样复验,确保结果真实有效。

市级统筹,全面协调推进专项工作。市级负责作业设计编制、实施主体确立等工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项目的顺利推进;市级财政直接管理和监督项目资金,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及时兑现;通过公开招投标落实施工主体,签订三方施工合同。同时,落实县级工作经费,市、县(市、区)联动推动项目建设和监管,形成闭环管理模式。

规范流程,项目实施建管有序。制定完善项目管理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注重宣传和政策解读,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保障项目;按照公开招投标程序,由中标单位承揽项目施工,并按照“1+8+N”的运营模式,划分目标任务;按照招投标程序以县(市、区)为单位落实监理方,签订三方监理合同,落实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机制;市、县林业局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工作提示、电话调度和现场督导。

以工代赈,助力农民持续增收。将生态保护与乡村发展相结合,实施以工代赈,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吸纳项目区2.46万名以上群众参与工程实施,累计发放劳务报酬超过1.6亿元,确保支付农民工劳务报酬占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上。

接下来,毕节市林业局将守牢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立足于当前的发展形势和特殊的岩溶地理条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进一步夯实治理成效,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毛远慧报道)

编辑:戴敏婕

统筹:赵子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