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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规范全市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以下简称“生鲜灯”)使用行为,营造安心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连日来,毕节市市场监管系统多措并举,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推进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

广泛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发放、张贴《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广泛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增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动更换照明设施。

开展集中整治。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生鲜店为重点场所,以食用农产品销售量较大以及群众投诉线索较多的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以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排查。加强监管执法,在专项整治中,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办法》规定的照明设施的,按照《办法》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理,查办一批典型案例,主动向社会公示,以案促法,以案促改,形成有效震慑。

确保治理实效。通过暗查暗访,不定期对“生鲜灯”整治规范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生鲜灯”治理见成效、不反弹。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

自12月1日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76人次,排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293家次,商场、超市、便利店703家次,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2264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发现“生鲜灯”违规问题974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5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

(记者 胡艳群)

编辑:戴敏婕

统筹:赵子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