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贵阳市首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点名单公布,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上榜,成为全市检察机关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据悉,2019年以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指导下,制定了《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为垃圾分类提供法治保障。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专题培训、制作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分类垃圾桶等方式,提高全院民警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该院已累计安装分类垃圾桶超80个,垃圾分类宣传覆盖院内所有办公区域,实现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定时收运、无害化处理”。
“被评为贵阳市首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点,是对我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检察工作的鼓励鞭策。”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南明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建设美丽贵阳、绿色贵阳、生态贵阳作出更大贡献。
(通讯员 周谊)
编辑:李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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