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贵阳网 > 专题 > 2020年专题 > 贵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 抽检信息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包括被抽检食品名称、规格、商标、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不合格项目,标称的生产者名称、地址,以及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等。”的规定,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被抽检食品名称:小麻花(麻辣味、甜味)    商标:康欣怡

规格: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或批号:2023年7月12日(麻辣味)、2023年6月16日(甜味)

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标称的生产者名称:贵州康欣怡食品有限公司

标称的生产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麦坪镇麦坪村三组石头路45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镇宁自治县新世纪阳光购物广场

被抽样单位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翠街道沿河路北侧锦绘新都小区A幢2-1

当事人贵州康欣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减轻的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柒佰壹拾元整(1710.00元);

2.处以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贰万壹仟柒佰壹拾元整( 21710.00元)。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编辑:杨秀攀

统筹:黄秋月

编审: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