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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4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委托生产)企业。现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包括被抽检食品名称、规格、商标、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不合格项目,标称的生产者名称、地址,以及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等。”的规定,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被抽检食品名称:刺梨饼(抹茶味)          商标:嘉润丰

规格:300g/盒         生产日期或批号:2023年6月1日

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KOH)

标称的生产者名称:贵州锽五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方)

标称的第三方企业名称:贵州嘉润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方)

标称的生产者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虾子镇京立&几米智能终端产业园B2-2栋四楼

标称的第三方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街道阳关大道211号麒龙商务港A地块1号2层93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贵州大诚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经济开发区春晖大道万国城一楼

当事人贵州嘉润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减轻的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柒仟伍佰元整(7500.00元);

2.处以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00元)。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编辑:杨秀攀

统筹:黄秋月

编审: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