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贵阳网 > 专题 > 2020年专题 > 贵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 科普知识

网络餐饮消费提示

随着网络快速发展,网络餐饮外卖成为人们就餐的主流方式之一,但外卖订餐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订餐时注意如下:

一、选择正规商家

外卖订餐时,要先查看餐饮商家是否公示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查看商家公示餐饮制作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图片等;核验证照地址与实体经营门店地址是否一致;核验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与线上销售餐饮品类是否一致。

二、慎订高风险品种

外卖订餐时尽量不选择冷菜、生食类食品品种(如生食海产品、拌黄瓜、预拌色拉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等高风险品种,拒绝食用野生动物、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三、理性点餐拒浪费

外卖订餐要科学理性,可到提供“小份饭”“半份饭”的餐饮商家订餐,不要盲目参加“满减”活动,“满减”虽便宜,但容易过量点餐,造成浪费。要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让光盘行动成为一种时尚,成为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理念践行者。

四、及时查验送达餐品

食用外卖前,要核验送达的餐食是否与订单一致,“食安封签”是否完整,包装有无破损、食物是否变质或受到污染,有无明显感官异常,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餐饮商家处理。要尽量选择短时间能够送达的餐饮商家,避免因配送时长、餐品保温等因素影响食物安全和口感。收到的餐食,请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五、保留凭证好维权

消费者如在食用外卖餐食过程中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网络餐饮外卖订餐截图等证据。如发现餐饮服务提供单位有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乌当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履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餐饮消费提示(商家篇)

网络站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网络餐饮外卖行业的重要参与方,在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同时,要切实加强自身管理,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良心食品、放心食品,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分别做到“三严格”和“四必须”:

网络站点平台做到“三严格”:一是严格配送管理。配送骑手要保持个人卫生、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晨检制度,每日测量体温,严禁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上岗。配送站点、配送箱等要做到清洁卫生,每日消毒,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提倡“无接触配送”及外卖“食安封签”,尽量避免面对面送取餐。二是严格商户管理。严禁不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上线经营,对卫生条件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及时采取下线处理;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立即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向乌当区市场监管局报告。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入网审查、食品安全自查、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自觉加强对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到“四必须”:一是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按照核准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禁止超范围经营。按规定在网络主页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并保证公示画面清晰、真实、易辨识。二是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禽肉、水产品和蔬菜清洗切配要分开;食品加工做到生熟分离、烧熟煮透。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要分开;生熟食品工用具、容器要分开;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加工活禽和野生动物,严禁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上岗。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落实防蝇、防尘、防鼠措施。三是必须履行进货查验职责。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不采购制售过期、变质、污秽不洁、“地沟油”、亚硝酸盐、未经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四是必须严格餐饮食品包装。规范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一次性餐饮具的,要查验留存相关证照和合格证明文件。餐具和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并符合国家标准;提倡使用“食安封签”;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开展“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

编辑:杨秀攀

统筹:黄秋月

编审: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