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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榜样】以文“化”人 弘扬传统文化 | 记贵州省道德模范饶昌东

  在花溪区黔陶乡老榜河等地,诗书画文化墙随处可见;在花溪区小孟街道等地,“树文明新风、扬传统文化”主题宣讲活动不定期开展……这些都是花溪区菊林书院多年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体现,而菊林书院的发起人正是饶昌东。

  饶昌东于1958年参加工作,曾任贵州大学艺术学院电影部主任。上世纪九十年代,饶昌东退休后回到家乡花溪区继续发挥余热,以传承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为家乡做贡献。

  “十几年前,许多村民家中连电视机都没有。后来,在热心人士的支持下,我结合专业优势,成立了‘德昌民老年电影队’,免费为群众放电影。”饶昌东说。

  饶昌东至今记得,2002年国庆节的那天晚上,“德昌民老年电影队”的第一场电影在青岩广场放映。“那天,青岩广场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一开始我们几个老人有些手忙脚乱,累得满头大汗,不过电影还是顺利放映了。”饶昌东说。

  那些年,电影队既无汽车也无经费,下乡放电影存在不少困难。饶昌东和队员克服种种困难,自掏腰包为群众免费放映露天电影上千场。

  2003年4月,为给家乡群众提供一个文化交流学习的平台,饶昌东改造自家的旧宅,创办了菊林书院。从此以后,饶昌东和菊林书院的同仁,一起组织志愿者以书画、歌舞等形式宣传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工作,饶昌东还多次到花溪区的多个村寨,结合当地民族风情,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主题,义务绘制诗书画文化墙,为美丽乡村添彩。

  2016年,饶昌东获第五届贵州省道德模范(助人为乐类)称号。

编辑:刘慕轩

统筹:苏舟

编审:汪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