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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落实“五字工作法”治理不文明养犬

  贵阳网·甲秀新闻讯 近期,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针对犬吠扰民、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养犬问题,采取“宣、拴、劝、管、治”五字工作法,抓实养犬问题治理,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

  工作中,分局组织民警在居民小区、企业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文明养犬的目的及意义,重点对《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告》《贵州省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肩高与体重标准》进行宣传,普及文明养犬常识,让养犬群众知晓养犬规定,做到依法规范文明养犬。

  同时,分局治安管理警察大队、综合行政执法警察大队、接处警网格、各派出所在巡逻防控和日常工作中,及时规范接处涉犬报警求助,并联合区相关部门、街道开展流浪犬收容工作。自10月以来,快速规范接处涉犬警情27起,依法办理涉犬案件7起。

  下一步,花溪公安分局将持续开展犬只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居民文明养犬行为,进一步提升居民文明养犬意识,营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李春明)

编辑:李华莹

统筹:胡家欢

编审:刘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