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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医保局“三举措”形成基金监管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为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清镇市医保局采取“三举措”,形成基金监管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部门联动,协同监管。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实现数据及资源共享。印发《清镇市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实各方责任,成立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解决基金监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基金监管工作顺利推进。联合清镇市卫健局、清镇市市场监管局、清镇市公安局,组织辖区内2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相关典型案例,对部分医药机构进行提醒约谈,努力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分级管理,压实责任。以“两定”机构所属网格为基础,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分级管理模式,印发《清镇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管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市(县)级医保部门负责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含村卫生室)的监管服务;各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定点药店和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各村(居)卫生室严格按医保协议要求规范服务行为。截至目前,检查定点医药机构910家次(其中药店271家次、医疗机构639家次,其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有127家次,按照协议扣减医疗机构医保报销费用756706.34元(其中医疗机构152965.31元,药店603741.03元);暂停2家药店医保服务、1家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医保6个月。

组建“专家库”,织密“监管网”。充分挖掘本地人才资源,从辖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中筛选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组建“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有关专家参与基金监督检查、诊疗行为论证及政策咨询服务等,充分发挥他们在临床、医保、医技、价格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努力攻克监管难题,提升监管效能。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基金监督,向社会招募志愿监督员5名,广泛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举报奖励办法等,努力营造基金监管浓厚氛围。

编辑:石焱林

统筹:黄秋月

编审: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