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贵阳网 > 贵阳市医疗保障专栏 > 通知公告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贵阳市医疗保障稽核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规范医疗保障稽核案件办理程序,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等国家有关规定,贵阳市医保局研究起草了《贵阳市医疗保障稽核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发送至公务邮箱:ybjyt@guiya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医疗保障稽核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意见反馈

二、信函件寄至: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7号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邮编55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医疗保障稽核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意见反馈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

附件:贵阳市医疗保障稽核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编辑:石焱林

统筹:黄秋月

编审: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