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因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质价不符,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20万元。
而三个月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行因违规收费、信贷资金被挪用,分别被罚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的消息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在9月5日,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因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质价不符,作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对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副行长董翔宇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质价不符事项负有责任。对董翔宇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无独有偶,三个月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的消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行因违规收费、信贷资金被挪用,分别被罚3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行因违规收费被罚款30万元,对该行为承担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人朱荣祥被罚款5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行因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监管罚款30万元;吴江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行信贷资金被挪用承担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被监管罚款5万元。
这三起事件接连发生,近来在网络上流传较广,是否暴露出银行方面的管理漏洞,需引起银行方面的重视。
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记者 田坚
编辑:汪东伟
统筹:吴亚鹏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