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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兴仁市任免2名副市长

 兴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任免职人员名单公告

经2023年5月16日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决定免去:

吴松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韩玉洪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长盛同志的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张德刚同志的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陈品炽同志的兴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

唐明芳同志的兴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付杰同志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邱俊鸿同志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绍星同志为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局长(主任);

韦宬同志为兴仁市司法局局长;

赵开富同志为兴仁市统计局局长。

编辑:高春春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