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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汛期食品安全风险的提示

近期,清镇市遭遇多轮强降雨,气温高、湿度大,容易滋生细菌,食物容易腐烂。针对汛期特点,就做好汛期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示如下: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及时关注本地汛情、雨情信息,及时做好汛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自查,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周围沟渠、下水道的疏通,做好地势低洼处的生产车间、库房等防汛排涝,及时将生产经营的原料、设备转移到高处或干燥地方。已受浸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清洁消毒,清理受浸产品和原料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要拓宽货源渠道,做好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大宗食品储备、供应。要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不得将受浸产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消费者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广大市民群众要坚持不食用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畜禽肉、水产品;不直接使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清洗食品原料、瓜果、蔬菜和餐具;加工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使用洪水浸泡过的复用餐用具,要彻底清洗消毒;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编辑:杨秀攀

统筹:黄秋月

编审: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