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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为公益广告|文明生活⑤
发布时间:2024-06-21 16:16
来源:文明贵州
公民应当文明生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四)文明节俭操办婚丧祭贺等事宜,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文明行为
第十四条
编辑:刘慕轩
统筹:苏舟
编审:汪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