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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为公益广告|文明生活⑤

    公民应当文明生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四)文明节俭操办婚丧祭贺等事宜,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文明行为 第十四条

编辑:刘慕轩

统筹:苏舟

编审:汪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