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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为公益广告|维护公共秩序③
发布时间:2024-05-24 11:33
来源:文明贵州
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三)不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文明行为
第十二条
编辑:刘慕轩
统筹:苏舟
编审:汪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