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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4〕29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学年龄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统一要求,2024年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年龄如下:

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所有小学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初中七年级入学应为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因身体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相关材料向区教育局报备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延缓期满后应及时入学。

二、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一)户籍片区生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户主,且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具体要求如下:

(1)2023年6月17日起,住宅权利人(所有人及共有人)应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中任意一人或上述多人所有,新交易或新变更住宅权利人(所有人及共有人)有非上述人员的,该住宅对应户籍原有适龄儿童少年新入学需求、新增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2023年6月17日起,新迁入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信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贵阳市不动产住宅登记信息的,可将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调整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所在地登记入学,未进行调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2023年6月17日起,仅限住宅用途商品房产对应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保障划片入学;公寓和其他用途商品房产对应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继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2024年1月1日起,实行“一房一户学位保障制”。所有新交易或新变更住宅权利人(所有人及共有人)的,需核查该住宅对应户籍是否有适龄儿童少年使用观山湖区公办学校学位。如果该住宅对应户籍公办学校学位之前未被使用,则该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户、房一致)新生入学保障片区公办学校学位;如果该住宅对应户籍已被使用学位,有适龄儿童少年新入学需求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优先安排同时符合上述(1)(2)(3)(4)项条件的户籍片区生入学,再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未同时符合上述(1)(2)(3)(4)项条件的户籍片区生入学。

(二)集体、公共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迁入我区集体户、公共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未在贵阳市购置房产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贵阳市购置房产,适龄儿童少年须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将户籍迁至房产所在地,重新进行户籍登记,并凭重新登记的户籍到户籍所属片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三)各类政策优抚对象

观山湖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符合条件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持有人子女、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政策照顾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落实就读学校,有意愿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按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执行。具体要求详询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851—84700285)。

(四)随迁子女、港澳台胞及外籍人士子女

根据《观山湖区202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按照以家庭为单位,分类核算“居住证+社保”“居住证+经商”相关资料,通过累计积分、统筹安排和自主选择民办学校两种方式入学,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详见附件3)

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8〕64 号),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享受持内地(大陆)居住证公民的同等待遇。

需要在我区接受中国义务教育的外籍人员,按照《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有关规定,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的外籍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特殊群体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组织观山湖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入学安置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通过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三、民办学校招生

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和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有关要求,观山湖区民办学校优先满足观山湖区户籍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观山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符合条件的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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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观山湖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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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观山湖区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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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观山湖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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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观山湖区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现场审核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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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观山湖区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现场积分审核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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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山湖教育

编辑:胡家欢

统筹:李华莹

编审: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