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贵阳网 > 专题 > 2020年专题 > 贵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 科普知识

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五一”期间,外出旅游、参加宴会、家庭聚餐等集体用餐和食品消费量增多,且随着气温升高、细菌滋生繁殖逐渐活跃,易导致食物霉变、变质等,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平安的节日,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经营单位应注意食品安全,预防食源性疾患发生。

一、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认真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做好自查工作。

1.规范许可信息公示,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主动向消费者公示证照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并做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等信息公开公示。

2.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严禁带病上岗,工作期间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制作食物和配餐全过程保持手部卫生。

3.保持炊具、餐具和食物的清洁卫生,生、熟食品要分开贮存和加工,要防止熟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相互交叉污染。储存食材要符合标准,不售卖野生动植物,不售卖不安全食品,做好“三防”工作。

4.集中用餐单位及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相关活动供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做好留样,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克,冷藏保鲜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5.制止餐饮浪费,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主动张贴或放置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做好“文明就餐”引导,严禁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价菜,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践行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二、消费者注意事项

1.选购食物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选购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购买前要观察食材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霉变等现象。不选购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选购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温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选购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鱼等畜禽肉时,要注意查看销售者是否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密封食物开启后及时食用完毕。

2.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防护到位、通风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食材是否异常、餐具是否洁净。尽量选择煮熟的食物,慎重选择凉拼、凉菜冷食,杜绝食用野生菌、野生动物及制品。主动践行“光盘”行动,合理点菜,适度消费,倡导“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良好风尚。倡导使用公筷公勺传递友爱,践行文明餐桌新风尚。

3.网上订餐应选择正规专业的外卖平台,挑选证件公示齐全,有实体经营店的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外卖食品应合理订餐,规划送餐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食用。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海产品、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三、农村自办宴席注意事项

1.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举办前须按要求在开设自办宴席前5个工作日到村委会进行报备(白事及时报备)。

2.举办者和承办者要主动接受食品安全指导。采购食品要注意查验相关合格证明,禁止使用不合格食品。加工食品要注意生熟分开,注意食材储存条件,注意加工烧熟煮透,注意餐具洗净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及就餐场所放置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慎用醇基燃料。使用醇基液体作燃料,应当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并使用有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识的容器贮存,防止作为白酒误饮。

4.按照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做好留样并记录。

四、消费维权注意事项

消费者在外就餐或者食用购买食品出现不适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到医院诊治,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消费票据和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杨秀攀

统筹:黄秋月

编审: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