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告
亲爱的市民朋友:
2024年新春佳节将至,为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幸福、云岩辖区安宁祥和,现就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允许燃放时间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此期间以外,云岩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区域
(一)一环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环以宝山路、北京路、枣山路、浣沙路为界)
(二)一环外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3、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
4、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5、车站、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8、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
9、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10、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11、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2、各类公园、南明河畔两侧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
13、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14、大气监测国控点一公里范围内,云岩区两个大气监测国控点分别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解剖楼顶楼、黔灵公园园林科研所(黔灵山公园英雄纪念碑旁);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来源:云岩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吴亚鹏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