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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贵阳网·甲秀新闻讯

【市民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提问】

请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在哪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部门回复】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规定: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一、办理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零售点及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3、零售经营负责人或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在省应急厅官网上选择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学习取证)

二、办理流程

1、流程:到所在区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证机关综合窗口提交申请,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且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的,发证机关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通过审查后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颁证时间:受理后20个工作日

三、经营条件要求

1、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刘庆

编辑:冉雨生

统筹:杨林波 杨萱

编审:刘昶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