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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民政局多措并举让特殊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入冬以来,为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望谟县民政局采取四项措施行动,确保各项救助工作落实到位。

  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和福利资金,确保民生保障落实到位。部署了各类保障对象生活补助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民政各类保障对象冬日有保障、生活有依靠。

  积极开展特殊困难群众走访关心关爱活动,确保民生温暖传递到位。出台《望谟县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关爱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按照对象困难程度,将全县特殊困难群体分为失能、半失能、全自理三类对象。定期和不定期探访,建立台账,并建立结对关爱服务清单,着力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在吃、穿、住、行、医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帮助化解消除安全等各类的风险。

  扎实开展好临时救助及急难救助工作,加大排查,对确实存在困难的群众有困必帮。下发工作提示,按照文件要求,对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及时将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性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实施临时救助。确保“应助尽助”,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同时,增加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提高乡镇(街道)资金审批权限,由原1000元提高到1500元。“小金额”先救助,事后补充材料。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巡查,确保救助管理及时到位。救助站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开展救助管理服务,向社会公开救助电话,落实专人值班。组织工作人员到县城范围内,城乡集合部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关注车站、桥洞等流浪乞讨人员密集地方进行巡查,摸清底数,并进行造册登记,分类拟定救助措施。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一旦发现流浪乞讨对象及时通知救助站或送至救助站。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乡镇(街道)加强排查,同时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救助。

  (通讯员杨迁)

编辑:戴敏婕

统筹:赵子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