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管人员业务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3-05-16 17:24   来源: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批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现针对近期建筑施工企业提出的安管人员业务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1.关于安管人员业务在哪申报的问题

答:安管人员新取证、延期、变更、单位调动等行政审批流程均通过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简称“公共服务系统”http://61.243.11.50:8088/GZZHXT/Index.html)线上审批完成,无需带相关资料到现场办理。系统图示如下:

    2.关于安管人员申请流程的问题

答: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通过其受聘企业统一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安全生产考核。企业可在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安管人员(新办/延期/调动/变更/注销)—文件上传处下载申请表模板。具体流程为企业在公共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后,由所属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核、发证工作。

3.关于安管人员证书注销的问题

答:安管人员离职可提交证书注销申请,有效期已过的证书即为失效,无需再提交注销申请。

4.关于安管人员调动的问题

答:①安管人员省内调动可由原聘用单位或新聘用单位提出申请;②原聘用单位不配合出具证明的,安管人员本人可持解除劳动合同有效证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向省住建厅2601办公室提出申请,直接办理调动审批。(咨询电话:0851-85360308)

5.关于安管人员省外调出/入要求的问题

答:对安管人员调出省外的,住建厅将不再出具统一格式的调出证明,不再按照各省主管部门要求出具单独证明,以公共服务系统线上审核日志为准;对省外安管人员调入我省的,应提交调出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调出的相关佐证资料的扫描件或线上审批同意意见截图,无需提交原证书及纸质版资料。

6.关于安管人员考试的问题

答:申请新取证和延期的人员在公共服务系统中的“新办”、“延期”流程线上批准完成后,可登录公共服务系统右下角安管人员考试系统查看考试情况。图示如下:

    7.关于安管人员社保证明的问题

答:安管人员社保应由其现任职企业缴纳。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①在多家公司任职法人的,由申请企业提供该人员的社保证明及相应的任职文件扫描件;

②退休返聘人员无法缴纳社保的,由申请企业提供情况说明或退休证书扫描件或退休文件扫描件。

8.关于安管人员A类(法定代表人)毕业证书、学历证明的问题

答:法定代表人无法提供学历证明的,企业可提交情况说明。

9.关于电子证照生成的问题

答:安管人员基本信息:照片、职务、技术职称均为电子证照生成的关键项,为确保电子证照正常生成,请企业自行检查并补充人员信息中的照片、职务、技术职称。若信息无误仍未生成电子证照的,请耐心等待。

  编辑:张琪

  统筹:朱恒

  编审:卢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