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贵阳暂停第一剂次疫苗接种服务,重点保障第二剂次(第三剂次)接种

发布时间:2021-06-11 09:36   来源:贵阳网  

  贵阳网讯 6月11日,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对新冠疫苗分步接种的工作安排,从即日起至30日,贵阳市重点保障已接种第一剂次的群众完成第二剂次(第三剂次)接种,期间将暂停第一剂次疫苗接种服务。7月1日起,贵阳市将继续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

  接种第二剂次(第三剂次)的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接种对象:

  (1)已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两剂次)第一剂次,并间隔满3周的人群;

  (2)已接种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三剂次)第一剂次或第2剂次,并间隔满4周的人群。

  2.接种方式:

  在贵阳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第一剂的市民朋友:系统将按照供苗情况,自动给满足接种间隔的市民朋友发送第二剂(第三剂)接种短信通知,短信上将明确接种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届时可凭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段前往指定接种点进行第二剂(第三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在外辖区接种第一剂,但现居住在贵阳市的市民朋友:请持既往接种证明,到居住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预约接种。具体情况请咨询辖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如下:

  云岩区:0851-86774153;

  南明区:0851-85816816;

  观山湖区:0851-84124262/0851-84132898;

  花溪区:0851-83852152;

  白云区:0851-84831260;

  乌当区:0851-86842719;

  清镇市:0851-82622249;

  开阳县:0851-87252665;

  息烽县:0851-87721459;

  修文县:0851-82371579;

  贵安新区:0851-88900216。

  3.注意事项:

  ①接种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②接种人员未按程序完成者,仍可继续接种,无须补种;

  ③请在同一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

  ④接种完后,请留观30分钟。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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