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双龙分局查获一批假冒“内供酒”

近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分局在某物流园一物流企业分拨中心查获一批假冒“内供酒”。

该批涉案白酒共计60瓶,物流运单信息显示由仁怀发往武汉。产品外包装箱、酒盒、酒瓶均印有“茅台内供酒”“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专用酒”字样,并标注知名白酒企业注册商标。


经商标权利人鉴定,该批白酒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同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产品予以扣押。

自2022年贵州省首个打击侵权假冒酒类产品卡点在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设立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双龙分局累计查获各类侵权假冒白酒近13万瓶,累计对11起酒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两件,形成有力震慑。

市市场监管局双龙分局提示:市场上任何标注以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的“特供”“专供”“内供” 类酒类产品,均为违规非法产品。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理性消费,如发现制售假冒侵权酒类违法行为,可通过12315热线积极举报。

记者 杨源

编辑:李红丽

统筹:黄静娴

编审: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