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7月2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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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钱云为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吴春常的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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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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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李艳阳为花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汪华为花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魏丽为花溪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编辑:雷宇
统筹: 赵子滟
编审: 吴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