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贵阳贵安2026年中考平稳有序推进,全面规范各类与考试、招生相关的行为,着力营造公平公正、清朗健康的招考环境,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家长的正当权益,助力实现“平安中考”总体目标,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郑重提示如下:
一、严禁任何学校、教育机构或个人,杜撰、传播或扩散涉及中考试题预测、原卷、雷同卷、错题等各类不实招考信息,亦不得散布未经官方核实的试题难度评判等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破坏正常的考试招生工作秩序,自觉维护中考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二、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手段引诱、协助或组织考生及考务人员实施或参与各类违纪舞弊行为。诚信应考乃基本准则,全社会应共同守护这份公正,确保每名考生均在平等环境下真实发挥自身学业水平。
三、考试期间,所有学校、机构及个人,一律不得在考点及周边地带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包括但不限于散发宣传品、设立咨询摊位、张贴广告海报、开展网络直播、悬挂横幅标语等。吁请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协力为考生营造宁静、有序的应试氛围。
四、各学校及机构,不得以任何途径公布、宣扬或炒作“中考状元”“中考捷报”“高分段考生”“上线比例”“批次录取率”以及其他可能加剧教育焦虑的统计数据,亦不得从事任何与升学有关的排名行为。
五、禁止编造、传播或散布涉及“内部消息”“内部数据”或“志愿填报保底成功率”等类信息,以防误导考生和家长作出不当判断。志愿填报关系考生未来发展,理应立足真实可靠的信息,而非听信夸大失实的宣传。
六、各类机构不得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或违反行业规范要求,违规开展中考志愿填报等有偿咨询服务,借机谋取不当利益。
七、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冒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名义,实施任何形式的违规招考活动。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增强防范意识,务必通过官方认证渠道获取权威信息,谨防受骗。
八、任何学校、机构或个人,均不得从事其他违反中考招考规定的行为。我们对所有违规举动坚持“零容忍”原则,一经查实,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九、中考结束后,市教育局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适时举办中考招生现场咨询会,为家长、考生和学校搭建面对面交流互动的平台。届时,家长、考生可获取权威、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留意后续通知。
编辑:周钰爽
统筹: 汪东伟 编审: 吴亚鹏